欢迎访问安徽省荣军医院网站!

安徽省荣军医院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653 编辑: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18 字体大小:

为促进我院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提高科研学术水平,加强科研工作管理,规范科研基金的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科研课题分类与立项

本制度中科研项目是指经过院内申请、评审、公示、备案等程序最终确定立项开展工作的科研项目。依据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指医院承担的由国家、省(部)、市、县等各级政府下达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含指导计划)和医院立项并资助的科研项目,一般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院级等级别。横向科研项目指医院承担的由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委托的横向科研项目,包括: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和技术服务项目等。与外单位合作开展的横向科研项目须外单位与我院签订合作协议,并须注明相应的科研成果共享方式。

第二条 科研项目申报要求和条件

(一)根据“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的原则组织申报。

(二)项目申报者填写《医院科研项目申请书》,并根据不同项目的申报要求附上相应项目说明书、查新检索报告等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书各项内容实事求是,认真填写。

(四)所申请项目应有一定的创新思维或应用前景和社会、经济效益。 

(五)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题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研成果的研究。

(六)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工作基础并有基本的研究条件。

第三条科研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者申报前须做好文献检索工作,重大的项目须在有资质的查新机构做好查新检索报告;

(二)填写《医院科研项目申请书》,经科内讨论,科主任同意;

(三)在规定时间内把申请书和相关必备资料上报科教科;

(四)院学术委员会(或外聘专家组)和伦理委员会论证、评审;

(五)院领导审批同意;

(六)向相关部门申报立项。

第四条科研项目实施

(一)科研项目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对课题的实施及完成负有全部责任,与医院签署科研课题合同书,认真做好本课题组织、协调和对课题组成员的考核工作。项目负责人如因工作等原因离开课题组,应委托或移交该项目第二负责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时验收。

(二)项目负责人至少每年提交一次项目进展情况(计划的执行情况,指标、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经费的投入、使用和配套条件的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解决方法及发展设想)。未能按规定的进度和要求实施的项目,应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特别情况影响到科研无法完成时,应及时上报科教科,经科教科核实后再报院领导审批。

第五条科研项目验收程序

(一)科研项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写出研究论文,作出技术总结及经费决算报告,做好项目结题报告书,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

(二)填写《项目验收申请书》,确定验收形式、时间、地点,建议验收组人员名单,提供验收资料。

(三)经各级部门同意后,组织验收,填写《项目验收证书》。

(四)项目验收所需费用,有科研经费的,该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中开支;无科研经费的,向医院申请所需科研经费,审批后,由医院从相应的合适的项目中开支。

第六条科研项目管理

(一)科教科对各类在研项目实行全程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二)无正当理由延时完成的课题在完成此项科研后1年内不得再申请任何级别的科研项目;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科研项目,收回科研经费,已经发生的费用由项目负责人自己承担,且2年内不得再申请任何级别的科研项目;累计两次科研项目未能完成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任何级别的科研项目。

第七条科研成果奖励

(一)同一课题各级科技成果奖励,医院按其最高获奖金额一次性给予1:1配套奖励。

(二)科技成果奖励应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奖金的70%应分配给课题主要完成者,30%分配给与该成果有关的人员。

(三)发表科研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详见《安徽省荣军医院科研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第八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一)科研经费是保证科研进行的重要条件,医院每年初将科研经费列入财务预算。

(二)科研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以其他名义开支或挪用。

(三)院党委会决定当年的院级科研经费的金额,一般每个科研项目不超过2万元,从医院当年财务预算中列支。成功申报市级以上科研项目者,科研经费不足的,由医院给予资助,最多不超过上级拨款科研经费的总额。市级以上自筹的项目,其科研经费在原院级科研经费基础上不再另外资助,若经费不足,项目负责人自筹。

(四)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仪器设施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包括软硬件设备、运输费用和进口关税),对现有仪器设备(实验室)进行升级改造的费用,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

材料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包含试验所需的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实验动物、养殖、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运输费等)。

协作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由外单位(试验合作对象)协作完成(包括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临床、观察及中间数据处理等费用。

燃料动力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差旅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会议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资料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数据采集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印刷费: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它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劳务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的劳务性费用。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实习或见习医生、实习或见习护士、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劳务费中属于个人收入的必须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由科研人员据实编制。有工资收入的项目组成员不能在纵向项目经费中领取劳务费,横向科研项目的劳务费根据项目预算或者项目的实际工作情况发放。

专家咨询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管理费:从事科研管理活动(包括立项调研、开题、中间监督、结题验收等过程)所发生的费用。

(五)科研经费使用登记、审核、报销与审计

登记: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本项目科研经费,建立科研经费专项使用记录本,每一笔发生的科研费用均须登记;

审核:发生的项目科研费用分阶段由项目负责人初审,后报科教科再审,再审时须附原始票据、阶段工作小结及科研经费专项使用记录本,最后报院领导终审。

报销: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经费报销申请单附审核材料报科教科签字备案,再由财务科审核后报院领导签字报销,财务科建立专项科研经费台帐,记录包括科研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等内容。

审计:科研工作结题或验收后报院审计。

第九条科研档案管理

(一)科研档案是在科研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计算材料、实验数据、图纸、图表、照片、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科技文件材料。科研档案是科研人员的劳动成果和智慧结晶,是反映科学研究活动的真实记录,是重要的科研信息资源储备形式。科研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科研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科研人员调动工作前,须将本人在科研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进行整理,交本单位,同时还清所借的档案。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二)科研档案实行由课题(项目)负责人归档责任制。由课题(项目)负责人负责(或指定专人)集中管理所形成的全套文件材料。科研人员负责做好本人在科研活动中的材料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每项科研活动必须按照科研工作程序,确保归档材料的原始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十条附则

(一)本办法如与上级管理部门相关政策、医院财务制度不一致的,以上级主管部门各级各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医院财务制度为准。

(二)若为横向科研项目,本办法若与项目下达(委托)部门的管理办法不一致,以项目下达(委托)部门的规定为准,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的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