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蚌埠市精神卫生管理办公室
我院承担蚌埠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防治办公室职能,接受蚌埠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并积极开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工作质量,成立蚌埠市精神卫生管理办公室(简称市项目办)。
(一)负责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形势。
(三)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宣传、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健康教育。
(四)负责督导考核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汇报反馈考核情况,落实整改。
(五)定期发布质管理信息。
(六)完成市卫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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